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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党旗礼赞——省直机关纪念建党90周年摄影书画展”作品的通知

点击数: 审核者: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1-05-06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回顾90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谱写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壮丽凯歌的光辉历程,展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改革开放和本职工作岗位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发挥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直工委《关于举办“党旗礼赞——省直机关纪念建党90周年摄影书画展”的通知》(粤直党工通[2011]7号)精神,为做好此次展览的作品征集、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主题

        作品应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核心力量这一主题,集中宣传省直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革命、建设、改革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足岗位,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取得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的突出成就。作品内容主要为:党的文献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名段名句;党员干部的公仆情怀、廉洁操守;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当岗位排头兵等。

        二、有关事项

        (一)每人选送作品1-2幅,入选作品将给予奖励;

        (二)国画、书法作品以4尺-6尺宣纸为宜,横竖不限;其他画种规格不要小于60*60CM,大于200*200CM;摄影作品要提供清晰度较高的照片(数码摄影600万像素以上),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请在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部门、作品名称、作品规格及联系电话;

        (三)请于5月18日前将作品电子版通过OA发送到院工会许光处;

        (四)参展作品由院工会统一冲晒选送;

        (五)其他
        1.作者须保证提交的作品不存在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法律争议或纠纷。
        2.不接受改变影像的电脑合成作品参展。
        3.为确保展览筹备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未选送作品,视为弃权。

院工会  院摄协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