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不同患者个性化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专家门诊诊查费”等38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特需医疗服务定价(全自费),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如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执行与价格有疑问或投诉,请电话联系33972153(林老师、李老师)。
附件: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9.30).xls
广东省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