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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点击数: 审核者:计财处 发布时间:2024-09-30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不同患者个性化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专家门诊诊查费”等38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特需医疗服务定价(全自费),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如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执行与价格有疑问或投诉,请电话联系33972153(林老师、李老师)。

 

        附件: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9.30).xls

 

广东省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