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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调研,本采购项目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广东省人民医院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
二、采购需求:全院公务车维修保养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5.供应商具有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包含企业相关信息、备案有效期、经营范围(二类或一类机动车维修)等内容。
6.供应商厂房地点必须在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和白云区之内;厂房离医院的距离近,在方圆10KM,对医院的需求能够及时响应并提供派人上门取车和送车;供应商厂房占地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保证能实施24小时拯救服务。
7.供应商具有公务车十年以上维修经验及技术团队;具有维修救护车的能力,提供救护车维修项目业绩。
8.供应商承诺提供代办汽车年审、车辆保险办理、车损理赔以及免费上门接送车辆等一系列服务。
四、调研及报价文件组成:
1.第1份资料,内容为报价文件(按附件1格式填报并加盖章)
2.第2份资料,内容为资质资料(内容包括第三点1-7所列要求的证明文件),同时需提交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的同类型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提交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 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12月23日12:00前,以密封形式,送到我院如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楼302,拒收快递,过时不候。
2.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3827812-76060
资料收集人:吴老师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广东省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