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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带教老师: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2009]273号文件通知,南方医科大学将在近期组织临床教学基地兼职教师的申报评聘工作(具体条件见附件),请符合申请条件者按学校要求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兼职教师申报表》,在6月10日前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科教处教学科(过期不候)。
说明:在2006年、2007年取得南方医科大学兼职教师聘用的教师资格仍然有效,本次不需申报。
附件2.校教字[2009]273号[关于开展临床教学基地兼职教师评聘认定工作的通知]doc.doc
科教处教学科
200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