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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中心获国家最严格放射性药品使用权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1-29

        近日,核医学科(PET中心)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Ⅳ类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是医疗机构合法使用放射性药物的基础,它按等级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Ⅲ类具有制备生产正电子药物的权利,而Ⅳ类则另外拥有新型正电子药物的制备和进行临床应用研究的权利。

        正电子药物是一种具有放射性的静脉注射显像用药,其制备由回旋加速器生产得到同位素核素后进行化学合成获得。药物的制备过程、制备环境和分装环境对药物的质量和用药安全起关键作用。国家对医疗单位自行制备生产的正电子药物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加强监管。

        我院PET中心一直致力于改造的正电子药物制备环境和设备,满足法规要求。2014年初,PET中心完成了最常用的正电子药物18F-FDG的省局备案,取得了它的合法制备权。年底,经省、市和区药监局的专家到现场对本中心药物的制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系统的检查后,获得了到场专家的高度认可,认为本中心的药物制备生产、临床药物的使用环节等各项工作细致、记录清晰,文件完整,完全具备了更换Ⅳ类的条件,可作为省内其他单位的模板进行推广借鉴。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Ⅳ类的获得,PET中心可以开展一些具有特异性的诊断用药,以及多种检查项目或联合用药检查,大大提高诊断的准确性。


正电子药物万级洁净度制备间

核医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