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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南药物临床评价中心揭牌成立

点击数: 审核者: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0-12-30

  2010年12月28日上午,由广东省医学科学院与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共同组建的“广东华南药物临床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广州科学城的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我院林曙光院长、吴一龙副院长、崔建星党委副书记、张念樵纪委书记、余细勇院长助理及相关职能处室领导,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任俊兰副主任、张克坚副主任、赵树进副主任等参加了合作协议签字和揭牌仪式。

  在仪式上,林曙光院长表示,“中心”将依托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的临床科研优势以及华南新药创制中心的优质平台,做好新药临床试验与临床科学研究工作,为医药企业、科研机构、临床医院提供良好的服务。

  随后,双方代表举行了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和揭牌仪式。揭牌仪式后,林曙光院长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文、图/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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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华南地区在创新基础、医药资源、技术和人才储备、区位环境等方面优势明显,但资源分散,没有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不能充分满足医药产业发展的需求。“广东华南药物临床评价中心”正是为了整合华南地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之间相互协作和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广东省医药行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满足广东省政府赋予省医科院及科技厅赋予华南新药创制中心的任务,在省科技厅牵头和指导下,由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和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经多次探讨、协商所组建。中心的体制机制和运作模式如下:

    1、广东华南药物临床评价中心是民办非企业机构。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科技厅。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2、理事会组成。原则上,广东省科技厅为理事长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医学科学院为副理事长单位,全省具有国家GCP资质的代表性医院、大型制药企业和临床试验CRO等单位为理事单位。
    3、中心主任由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和广东省医学科学院轮流提出人选(首届由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提出人选),经理事会同意并由理事长聘任。中心主任任期两年。
    4、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医学伦理联盟委员会,分别为中心提供学术咨询与伦理支撑。
    5、中心下设若干临床试验指导分中心,负责指导各类疾病的临床试验工作。
    “广东华南药物临床评价中心”建立后,将本着“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分享资源、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和企业化的运作,建立包括药物临床试验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在内的三大中心,其主要工作内容还包括:建立华南地区药物临床试验GCP协作网,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药物临床研究人体生物医学伦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针对不同类型疾病进行临床试验设计及评价技术方案,建立临床评价数据管理系统、I期临床试验等公共平台以及建立针对重大疾病的药物临床评价指导中心等。中心的建立可整合境内外新药创制优质资源,加强国际合作,探索新药创制的新模式,加速新药创制的项目转化和市场化,推动产业集群化和国际化发展,使中心成为具有南方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新药创制战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