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团队、申办者:
为贯彻落实《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国家药监局)有关“及时兑现受试者补偿或赔偿”的要求,我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经过前期调研和试行,计划自2025年8月1日起,在年度跟踪审查和结题审查环节增设“受试者补偿/赔偿”专项审查。
请各研究团队和申办者在上述审查节点,同步提交《临床试验受试者补偿/报销一览表》(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伦理办公室。
联系人:邓景
电话:83525173
附件:临床试验受试者补偿报销一览表.xlsx
广东省人民医院
医学伦理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