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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13级推免生:
根据我院招生时拟定的通知要求,同意给最终被我院录取为2013级推免研究生的各位学生给予复试补助。标准如下:
省外学生: 报销金额上限为1000元,提供复试期间往返所在实习单位与广州间的交通住宿支出时的相应单据。
省内学生:
实习点在广州市以外,报销金额上限为1000元,提供复试期间往返所在实习单位与广州间的交通住宿支出时的相应单据。
实习点在广州城区,报销金额为300元,提供复试期间往返实习单位与省医里的交通与餐饮单据。
报销时,单据后面务必由本人签名,可由他人代为来我科办理。报销时间:2013年9月份,请同学们留好单据。
研究生科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