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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申请学位的通知(20140626)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6-26

2015届毕业生:

         为保证毕业时申请学位所提交发表论文的有效性,再次强调: 申请学位时的论文发表的有效期刊和属名规则,按http://www.e5413.com/NewsMessage-13292.aspx 执行。学制三年或以上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务必发表论著。

       注1: 从2008级汕大七年制的同学开始,毕业时,至少发表一篇综述(需在毕业当年的6月份前见刊或有清样),有效期刊及署名规则同上文所述。

        注2: 南方医联合培养的同学(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请注意大学当年毕业时申请学位的论文发表期刊要求(大学的核心期刊目录及统计源期刊目录和我院《粤医2013-52文》的期刊目录有重叠也有不同),请选择遴选重叠的期刊发表论著。

        注3: 学制三年或以上的博士和在职博士申请学位,发表SCI论著至少一篇,署名规则同上文所述。同时需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各大图书馆或医学情报研究所)出具的SCI收录证明。 1+4或者2+3转博的同学,按照当年的转博协议执行。

       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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