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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专家参加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度新增与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3-18

 

关于我院专家参加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度新增与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科、室(研究所):

根据我院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相关合作院校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专家参加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度拟新增和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工作安排

1、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条件,请参照《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yjs.fimmu.com/xinxijicheng/xueweixinxi/2014-03-17/55303.html 要求进行。

2、参与认定的导师为2010年新增专业型导师,我院需要认定的专家共计22名,名单可在通知的附件二中附件二:2014年度须认定的研究生导师名单.doc查询。

3、凡年龄超过57周岁(截至20131231日)且已连续两年未招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再进行认定,转为资深研究生指导教师,停止招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安排

1、此次遴选只新增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硕导与博导)。

2、专业学位型博导限于临床医学一级学科领域。专业学位型硕导可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药学等一级学科领域进行。

3、申请专业学位型博导,必须现为学校学术型硕士指导教师。名单可见http://yjs2.smu.edu.cn/ds/2013-dsmd.htm

三、认定与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交材料与时间

需认定或新增为研究生指导教师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通知中的(附件三、附件四),并附齐有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财务部门的可支配科研经费证明),以A4纸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三、四的申请表首页背面有填表说明,请仔细查阅)。SCI论文还需提交由专门机构(如市情报所、中山医图书馆、南方医图书馆)出具的SCI文章影响因子证明。同时将《申请(认定表)》的电子版发送到 shengyiyijiaren@vip.126.com,主题标注为“申请/认定-姓名”。

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一式5份,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一式3份,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者一式2份。同时进行硕士指导教师认定并申报博士指导教师者,需分别提供相应材料。

认定、新增等申请材料请于326日下班前,将材料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科 姜立 收。逾期不再受理。遴选费用,由研究生科统计后,统一于4月中旬的工资中扣取。由医院统一一并转帐给大学。

注:“近三年”是指从201111日起后发表的期刊与著作。

注:“在研”是指至20131231日尚在研的科研课题。

 

联系人:姜立     电话:20976

      

0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