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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请销假暂行规定(粤医2013-68号文)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7-21

 

 

 

 

 

 

粤医〔201368

 

关于印发研究生请销假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处(科)室:

为加强研究生纪律管理,提高研究生在院期间学习效率,根据教育部和联合院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了《研究生请销假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行政主任加强对在本科室进行临床学习的研究生(含合轨培养研究生、到科室进行轮科学习的其它专业研究生)管理,研究生的报到及考勤管理按本科室人员方式执行(研究生均有工号,可在OA的考勤系统中填报),以加强我院研究生的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研究生请销假暂行规定

2. 研究生请假申请单

3. 研究生参加会议报告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医学科学院)

                           2013715


附件1

研究生请销假暂行规定

为加强研究生管理,严肃学习纪律,确保在院期间有序管理,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联合培养院校的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适行范围。在我院进行临床或科研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自办理入院手续后至办理离院手续前,均按此规定适行。

二、权责部门。本规定由研究生科负责制订、监督,各培养科室负责落实。

三、请销假规定。研究生在入学时必须到研究生科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需向研究生科请假,同时报告所属导师和相关负责人。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院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四、研究生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离院、返院。平时必须坚持在医院学习,不得随意离院。因故离院须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院。请假期满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五、请事假外出不出广州市,三天以内(含三天)者,请假由当前所在轮转科室行政主任审批即可;请假三天以上者,请假单必须附相关证明,并由导师签字,研究生科审核后方可准假。请假七天以上,需科教处长审批并报学籍所在院校。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即离院者,按旷课(工)处理。休事假期间,每休一天事假扣二个工作日的津贴。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含七天),扣发当月全部津贴。

六、病假由门诊或指定专科医生开出的病假单方为有效。休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津贴。连续病假两个月及以上,需办理休学手续。

七、凡无假离院者,一律按旷课(工)论处。旷课(工)一天者,扣发当月50%津贴。旷课(工)两天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旷课(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扣发六个月至一年津贴,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学籍所在院校。情节严重者,可要求延期毕业或退学处理。

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社会调查等事由到广州市外者,须上交外出开会会议通知或相关证明,并由导师签字,研究生科备案。返院后需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参加会议报告》上交研究生科。

九、对当年毕业的研究生的请假试工,在保证课题顺利完成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毕业当年上半年,经导师和所在科室主管领导批准后,允许请假试工一次,试工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按试工时间扣发相应津贴。两周以上或无假外出者,则按旷课论处。试工后,需提供试工医院证明。无证明者,也一律按旷课论处。

十、研究生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并填写《研究生请假申请单》。假期期满应及时到研究生科销假。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院,或假期期满不按时返院,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均按旷课论处。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院内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二、本规定由科教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研究生请假申请单(表一留科室)

 

 

 

 

 

 

 

 

培养科室

 

联系电话

 

请假时间

               日起至             日止,共计(  )天

外出地点及事由:

 

导师准假签名:

当前所在科室主任(或分管研究生事务的副主任)签名:

研究生科准假签名:

               

注:1)只要是出广州市均需填写本请假申请单;(2)试工结束时需提供接收单位的

相应证明;(3)请假结束后需返院当天(遇节假日顺延)来研究生科销假。

 

………………………………………………………………………………………………盖章处……

 

研究生请假申请单(表二留研究生科)

 

 

 

 

 

 

 

 

培养科室

 

联系电话

 

请假时间

               日起至             日止,共计(  )天

外出地点及事由:

 

导师准假签名:

当前所在科室主任(或分管研究生事务的副主任)签名:

研究生科准假签名:

               

注:1)只要是出广州市均需填写本请假申请单;(2)试工结束时需提供接收单位的

相应证明;(3)请假结束后需返院当天(遇节假日顺延)来研究生科销假。

附件3

研究生参加会议报告

 

 

 

 

 

 

培养单位

 

会议举办地点

 

会议举办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级别

 

主办单位

 

参会论文或

摘要题目

 

研究生大会

发言题目

 

 

有发言需填写,无大会发言可不填写此项

导师签名:

 

 

 

 

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715印发

校对:科教处  张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