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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工会公开采购会员活动承办旅行社服务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4-22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劳模、职工疗休养和一日游活动,提升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根据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拟对2021年及2022年(两年)的工会活动定点旅行社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
广东省人民医院工会2021、2022年会员活动承办旅行社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范围,同一旅行社只允许一家获得法人授权的分社参加;
2.旅行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旅行社;有与大型国有事业单位或企业合作的经验;
    4.每年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旅游重大投诉事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
三、服务要求
1.组织我院劳模及临退休职工疗休养,疗休养地点原则为省总工会劳模休养基地;分批次组织职工一日游,职工约6100人。
2.每批活动由定点旅行社提供服务方案和报价比较,择优选定一家旅行社进行服务,原则上确保中标定点旅行社都有均等服务机会。
3.服务内容: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线路设计和报价、报名信息收集、组织参加人员实名签到、负责拍集体照及费用报销相关资料准备等;提供优质全陪及地陪导游服务;车辆配备充足,车况良好、干净整洁,司机熟悉线路和路况;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个人意外保险等保险,确保安全第一。
6.结算方式:每批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按实际参加人数和活动费用,开具发票后1个月内全额对公转帐。
7.定点旅行社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保证采购人有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快捷,提供优质服务。
 8、应安排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对接人员,设有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9、在合作期限内,若因旅行社服务不到位、组织不好等原因,采购方收到职工合理投诉三次及以上或视发生事故的影响程度,采购方有权解除与该旅行社的合作。
四、提供相关证明
1.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提供近两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提交具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长期维护的能力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点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同类业绩合同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与磋商的旅行社代表需出示法人的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采购方式
1. 本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将由院工会委员和职工代表组成评委会,并邀请纪检、审计、招采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监督。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对旅行社的商务、技术两方面进行评分。
2. 本次采购只确定旅行社,不确定线路,在符合准入条件的旅行社中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名确定3-4家定点旅行社,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3.报名旅行社需按照该项目要求(可根据评价标准内容)制作书面材料,材料1式5份密封完好,密封口上加盖公章。
4.报名旅行社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列入黑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因此而造成采购方损失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29日止,请将报名表(附件1)发至邮箱736312636@qq.com,联系电话020-83827812转20885(联系人:陈老师
2.现场磋商时间:202157日(周下午14:30,供应商携带相关材料到场参与。
3.地点: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东病区1号楼3楼会议室
          
 
       广东省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