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汕头大学医学院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编制与招生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导师:
根据汕头大学医学院的通知精神,2016年分配至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是8名,全部为专业学位型。现参照汕大医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的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工作。
一、基本条件:
在职在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发展趋势。
二、业绩条件:
(一)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
(二)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有硕士学位(曾作为导师指导过硕士生者除外);
(三)主持在研课题经费充足(不少于3万),研究方向稳定且主线明晰;
(四)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
三、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位导师2年内招收的各院校同层次研究生(全日制,不含在职)总数不超过3名;2015年已招收2名研究生的,2016年招生不作优先考虑。
(二)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个人申报、科研业绩排名决定是否具有招生资格。
有意申报者,请尽早下载附件表格填写。过时不候,望周知!
受理时间:2015.08.17--08.24
科 教 处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