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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卫生部和SFDA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工作安排通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9-27

 

各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医学伦理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初定于今年11月会同卫生部对我院2007年获得GCP专业资格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11个专业科室进行复核检查,对于复核检查不合格的医疗机构,SFDA将取消其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并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该医疗机构或专业所承担的所有临床试验。目前全国的复核整改率约为30%40%左右,务必引起各相关科室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本次检查,现将迎接复核检查的工作进度表公布如下:

日期

内容

状态

20105

SFDA递交复核申请材料,填报复核系统

已完成

201010

按照要补正材料,并接到SFDA正式受理通知

已完成

20112月至今

机构办组织各专业根据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标准》进行自查

进行中

2011422

组织“2011年度科研联络员和教学GCP秘书培训会”

已完成

2011922

组织待复核专业专业秘书到中山大学附属一院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

已完成

2011108

31

组织院内专家对待复核专业科室自查情况进行复查

待定

201110

召开“迎接SFDA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动员会议暨2011GCP培训讲座”

待定

201111

总结发现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整改,

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检查

待定

以上为日程将根据SFDA的具体安排有所调整,请各待检专业科室密切关注院内(OA)外网(e5413—科研教学—信息公告)的通知。并请各专业再次按照所附“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标准(专业部分)”积极进行自查和整改,机构办公室将全力配合各专业完成此次复核。

如有疑问,请与机构办联系。

机构办地址:职工餐厅502

内线电话:20987

邮箱:gpgcp@126.com

 

注:接受复核的11个专业名单如下:

心血管、肿瘤、I期研究室、皮肤、风湿免疫、呼吸、内分泌、血液、烧伤、肾病、医学影像(诊断)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011927

附件一:机构部分.doc

附件二:伦理委员会部分.doc

附件三:专业部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