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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我院广大女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巾帼文明岗”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妇女岗位建功成才,医院妇委会、女工委员会自2012年启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评选工作。2012年,根据《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2013年,组织符合条件的妇女岗位争当创建点,2014年,经过自下而上的审核、推荐、创建竞岗、现场评选等程序,根据综合评价,从13个创建点中评选出心理科、肾内科二区两个集体给予“巾帼文明岗”称号。近日,医院党委副书记、妇委会、女工委员会主任崔建星为获奖集体挂牌,希望获奖集体能发挥岗位特色,创造一流业绩,带动我院的妇女岗位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促进医院发展多做贡献。

肾内科“巾帼文明岗”

心理科“巾帼文明岗”
文_医院妇委会、女工委员会 图_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