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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分委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9-28

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确保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在读的全日制2013-2015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并按大学要求按时完成注册者。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综合评价优秀;
3)学习成绩优异,硕士、博士课程必修课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20%,其它课程及格以上,大学CET6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4)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分标准
按照参评者所发表的SCI收录文章中影响因子最高的单篇文章,结合其累积因子数进行评分排序。
以参评者个人SCI收录文章中最高分的单篇影响因子进行评分排序。若参评者出现单篇影响因子相同的情况下,累积发表文章因子点数更高者排名优先。若发表SCI文章单篇影响因子相同且无其他SCI论文的情况下,则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全文录用论著的参评者排名优先。
注:参评者所发表的文章要求必须是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其导师,且第一作者单位、第二作者单位、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所属单位),论文发表认定的时间为从申请人入学日起到2015年9月30日。
五、排序原则
1.学术方面将严格按照参评者所发表SCI文章影响因子情况进行排名。
2.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级先进荣誉称号,具有广泛宣传意义,可适当优先排序。
3.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骨干者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六、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1)在学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被学校发现并通报批评者;
2)必修、选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受到学校、培养单位纪律处分者;
4)思想政治考察被分委会辅导员评定为不合格者;
5)在读期间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奖励者。
七、评审程序 
1)申请阶段
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导师同意,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向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阶段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对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报告分委会。
 (3)评审阶段
分委会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对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入围名单,在各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结果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最后入围名单上报到学校。
2015年二分委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提交材料说明(1).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一览表.doc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信息.doc
表格填写注意事项.doc